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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合作组织常驻代表委员会讨论以色列对耶路撒冷的侵略问题的紧急会议通过的最终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28来源:伊斯兰合作组织研究中心访问次数:66

伊斯兰合作组织常驻代表委员会于伊历1442年斋月29日(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举行线上紧急会议,讨论占领国以色列对巴勒斯坦领土,特别是圣城的侵略问题。

从《伊斯兰合作组织宪章》的原则和目标出发,

根据伊斯兰首脑会议常会和特别会议及外交部长理事会通过的决议,

会议回顾了联合国所有的相关决议,包括第242(1967)号决议;第252 (1968)号;第338 (1973)号;第465号;第476号;第478 (1980)号;和第1073(1996)号和第2334(2016)号公约,以及适用于巴勒斯坦国土地和战时保护平民的日内瓦第四公约(1949),

在伊斯兰世界对巴勒斯坦和圣城的历史、道义和法律责任的驱使下,

申明维护和保护圣城及其历史、精神和法律地位,正视一切有损于这一地位的情况,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和步骤实现这一目标,是伊斯兰合作组织的中心任务和存在理由,

我们审查了圣城的目前的严重局势以及阿克萨清真寺和巴勒斯坦人民在以色列殖民占领军手中所遭受的危害,


1. 对以色列占领当局一再袭击圣城和整个巴勒斯坦国被占领土地上的巴勒斯坦人民表示最强烈的谴责,尤其是自斋月开始以来,针对圣城和被占领土地上的公民的袭击不断增加,以色列占领军野蛮袭击了阿克萨清真寺并攻击那里的巴勒斯坦礼拜者,阻止礼拜者在这个神圣的月份和复活节庆祝期间进入圣地举行宗教仪式;

对以色列占势力继续实施其殖民方案——建造定居点,企图没收巴勒斯坦人的财产,强行将巴勒斯坦人驱逐出其国土的行为表示谴责,特别是将圣城谢赫贾拉和西尔万区的居民以及所有圣城居民逐出他们的土地,公然违反了国际人道主义法;

2. 这些攻击是以色列当局持续、有系统的政策的一部分,以色列当局试图通过这些政策改变圣城和巴勒斯坦国土地的历史和法律地位,为其实施吞并和殖民扩张政策铺平道路,这一行为可能进一步破坏该地区的稳定局势,威胁国际的和平与安全,破坏国际社会为创造有利于开展可信政治进程的气氛所作的努力;

3. 对以色列占领势力在整个被占领巴勒斯坦领土上对巴勒斯坦人民的广泛侵略表示谴责,特别是蓄意针对被封锁的加沙地带平民的野蛮轰炸,轰炸已造成包括许多无辜儿童在内的多人伤亡;呼吁成员国在包括安全理事会在内的所有国际层面采取紧急行动,谴责以色列一再占领他国领土、蔑视巴勒斯坦平民的生命,一再蓄意杀害平民的行径,并努力制止侵略,防止其再次发生。

4. 以色列非法占领势力应对这些令人发指的袭击,包括以色列殖民者对手无寸铁的巴勒斯坦公民的恐怖主义和暴政,以及由此产生的严重事态发展和影响,负全部责任;

5. 请国际社会,尤其是联合国安理会承担起责任,制止对巴勒斯坦人民及其在圣城和巴勒斯坦国整个被占领土的财产,包括伊斯兰教和基督教圣地的野蛮侵略,并向他们提供国际保护,追究以色列对其罪行的责任,并对在巴勒斯坦领土上建立的殖民和种族隔离制度实施制裁;

6. 要求有关国际行为体,包括联合国大会、人权理事会、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和特别报告员,执行有关国际决议和建议,并启动必要机制,制止这些侵权行为,追究犯罪者的责任,并阻止他们的侵犯行为;

7. 认为以色列占领政府应该对以色列殖民主义者及其民兵对手无寸铁的巴勒斯坦公民犯下的恐怖主义和犯罪行为负全责,包括要求征用巴勒斯坦的团体和协会财产为军队提供保护和支持;呼吁成员国和所有相关国际行为体对这些行为表示谴责,并对犯罪者及其所属机构采取必要措施,包括将其列入国家恐怖分子名单;

8. 确认以色列司法机构和军事占领法院在巩固包括圣城在内的被占领巴勒斯坦土地上的占领行为、殖民和种族隔离制度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它们针对巴勒斯坦人作出的所有决定均属无效,不具法律效力;

9. 请成员国大使和伊斯兰合作组织代表在其国家和认可组织内,特别是在安全理事会成员国首都迅速采取行动,传达当前局势的发展情况以及伊斯兰合作组织对该局势的立场,请他们执行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和大会各项决议,承担起责任,采取必要措施,通过谴责和抵制这些袭击,追究犯罪者的责任,制止袭击,停止处理和认同以色列在巴勒斯坦土地上建立的殖民制度,包括将其国家大使馆迁往圣城或在圣城开设代表处;在这方面,请已经这样做的国家扭转这一非法步骤,并执行伊斯兰合作组织之前关于这一问题的各项决议;

10. 我们对一些国际行动者将圣城的动荡局势视作以色列殖民主义占领势力和占领下的巴勒斯坦人民之间的平等问题处理感到非常失望;国际法和国际合法性决议对当前局势以及如何处理正在发生的事情的立场是明确的。将殖民者等与被殖民者相提并论是不道德、不准确和不可接受的,这种看法在非正义方及其受害者之间制造了一种错误的平衡,这不仅表明他们缺乏制止这种非正义行为升级的严肃性,而且表明缺乏一个可信的政治进程;

11.在这方面,请安全理事会和包括联合国秘书长在内的国际有关四方坚持国际合法性原则,明确谴责以色列在圣城和被占领巴勒斯坦土地上的殖民占领措施,并在当地针对实际的吞并措施采取行动,包括以色列军队和定居者征用巴勒斯坦人民的财产,拆毁他们的家园,对他们进行强行驱逐以及一再发生的恐怖袭击。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制止他们,为一个可信的政治进程奠定基础,这一进程将有助于结束以色列占领势力在包括圣城在内的被占领巴勒斯坦土地所建立的长期殖民和种族隔离制度,并使巴勒斯坦人民能够恢复自己的合法权利;

12. 对任何有助于巩固以色列占领势力和改变现有历史局势的非法立场、决议或措施表示反对和谴责,圣城的法律和政治状况违反了国际法和国际合法性决议,破坏了该地区的安全与稳定。要坚持根据通过的国际原则,包括联合国各项决议和2002年《阿拉伯和平倡议》,在两国解决办法的基础上实现公正和全面和平,并将东耶路撒冷作为巴勒斯坦国首都。请国际社会采取有效认真的行动,达成这一解决办法的实现;

13. 赞扬巴勒斯坦领导人和世界各地的巴勒斯坦人民努力捍卫他们的合法权利和他们在自己的国家土地上的存在,特别是巴勒斯坦国永恒的首都圣城,以及努力维护他们的阿拉伯身份及伊斯兰教和基督教圣地;向圣城的巴勒斯坦人民致敬,感谢他们在捍卫阿克萨清真寺、圣墓教堂及其在谢赫贾拉和圣城所有社区的财产方面所采取的勇敢立场和做出的牺牲;

14. 确认巴勒斯坦和圣城仍然是伊斯兰合作组织关心的核心问题;重申支持巴勒斯坦人民努力争取其不可剥夺的权利,特别是自决权、建立独立国家的权利和返回自己国家的权利;重申对有关组织通过的所有决议的承诺,并决心继续努力支持巴勒斯坦人民及其合法权利。请会员国为圣城和巴勒斯坦国全境巴勒斯坦人民的复原能力提供政治、法律和物质支持及一切形式的支持;

15. 在这方面,赞扬各成员国和伊斯兰合作组织总秘书处所作的努力,特别是约旦哈希姆王国为捍卫圣城和支持其人民的坚定立场所作的持续努力;重申哈希姆王国历史上对圣城作为伊斯兰教和基督教圣地的监护权的重要性及其在捍卫这些圣地及其现有法律和历史地位以及在维护圣地的阿拉伯、伊斯兰和基督教特性方面的作用;并申明哈希姆王国对圣城和阿克萨清真寺宗教基金的管理机构是唯一有权管理阿克萨清真寺和圣城圣地所有事务的机构主体;

16. 赞赏圣城委员会主席在保护圣城圣所和坚决抵抗以色列占领当局为使圣城犹太化而采取的措施方面发挥的作用。

17. 呼吁尽早举行外交部长理事会紧急会议或开放式执行委员会部长会议,对当前局势进行审查;

18. 决定在联合国大会上处理这些严重侵犯行为。但鉴于5月10日联合国安理会非正式会议已经结束,但没有取得实质性成果,呼吁联合国大会主席召开联合国大会紧急会议,讨论这些令人发指的事态发展,以便结束这些针对巴勒斯坦人民的暴行,确保追究其责任,为巴勒斯坦平民提供国际保护;并请伊斯兰合作组织秘书长支持在纽约的成员国代表为确保召开联合国大会紧急会议所作的努力;

19. 呼吁伊斯兰合作组织在联合国内的集团与其他国家接触,并根据第七届伊斯兰特别首脑会议最后公报和联合国大会第ES-10/20号决议,为建立保护巴勒斯坦平民的国际机制提供便利,以便保证他们的安全和福祉,包括派遣国际保护部队,并确保追究侵犯他们权利和自由的责任;

20. 重申致力于维护巴勒斯坦人民结束占领、获得自由和独立以及建立一个以圣城为永久首都的有主权的、独立的巴勒斯坦国的合法权利,并继续在各层面与各国和国际组织合作,以实现这一目标。


教育部伊斯兰合作组织研究中心译